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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宪法复习指导:纳税义务主体
发布日期:2020-07-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即成为纳税义务主体。从广义上说,纳税义务主体中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法人。由于征税实际上是一种公权力的行使,因此外国人在我国拥有财产时,也应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但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可免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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