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哪些常见的证据?
离婚的方式通常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顾名思义就是男女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包括同意离婚、小孩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但是诉讼离婚往往就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对小孩抚养权、财产、债务等要求法院依法处理。那么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哪些常见的证据呢?
1、身份证据,即关于原告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这类证据主要有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驾驶证、护照、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2、婚姻关系证据,即关于原告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主要为结婚证,如果结婚证遗失或被对方故意隐匿,也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
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是否离婚的重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该类证据一般为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婚外情证据、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情况的证据。
4、子女抚养证据,即关于子女学习、生活、抚养请求等的相关证明,一般有出生证、身份证明、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另外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以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定,如果有这类证据一定要提供。
5、家庭财产证据,即关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等的证据,一般有房产证、银行流水、出资证明、拆迁协议、银行存单、银行出具的借款合同、有价证券、如财产已被转移,应提交转移的相关证据。
6、双方经济证明,即关于夫妻双方收入情况,主要有单位证明、工资卡银行明细等。
7、离婚损害赔偿证据,如果一方有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况,要搜集相关证据以此主张赔偿。
以上是根据执业经历总结的部分经验,当然夫妻双方尚有感情,尽量不要选择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希望上述经验能够帮助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