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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再次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0-07-18    作者:杜红涛律师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诉讼过程中撤回起诉或被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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