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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研究
发布日期:2020-07-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法律事务专业“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是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一个毕业生必须完成的实践教学课程。在毕业实习学年,进行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强化岗位所需的操作技能,达到毕业即就业的目标。毕业实习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践行学院与用人单位双导师制。这是一种教学改革尝试,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创新性。贯彻相关指导思想,针对实习学生、用人单位、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等建立综合的“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评价体系,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毕业实习的质量。




  关键词:法律事务专业;培养模式;毕业实习




  一、法律事务专业“2+1”培养模式的内涵梳理




  河南工程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专科专业,实行“2+1”培养模式,就是将3年制分为有机连贯又重点明确的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两年,以完成法律事务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教学任务、打好坚实的法律事务专业理论知识基础为主;第二阶段是第3年,与用人单位(实习基地)合作,进行毕业顶岗实习,着重职业技能培养,强化岗位所需的操作技能,培养适应市场的应用型人才。这样就达到毕业即就业的目标,把“在校学生”与“职场员工”的过渡期在校内完成。这是河南工程学院法律事务专业近几年开始的一种教学改革尝试,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创新性。




  西方国家法律事务教育历来非常重视实践教学,普遍采用课堂法律案例教学、法律诊所式教学、模拟法庭实训等方法。学生通过收集案例、阅读案例、分析案例、探讨案例、模拟案例,来揣摩、理解、掌握法律规则的深层要义,培养法律职业的基本技能和素养。所以,西方国家培养出来的法律事务人才具有很高的职业素养和很强的社会适应能力,为西方法治社会的健全做出了强有力的贡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然而长期以来,在我国的法律事务专业教学中存在着“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思想,使实践教学虚化、弱化。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不能及时、有效满足社会用人单位的需求。用人单位的低评价、就业率的下降、学生家长的高要求、社会渴求高校改革的急切呼声,都表明法律事务专业毕业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素养亟待提高。[1]




  近十年来,全国高校实践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例如,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开展多方位的校企合作,在不同专业中分别采取“2+1”“订单式”“零学费”等形式的教学模式,把课堂延伸到企业,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2]又如,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坚持“重德、精业、求实、创新”的办学理念,强化教学质量是生命线的意识,抓住机遇,深化改革,积极探索既符合现代化建设需要又具有自身特色的“2+1”人才培养模式(“2”即2年在校理论学习,“1”即1年企业顶岗实训)。[3]河南工程学院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环节越来越得到重视,实践教学体系在近几年得到强化和创新。目前法律事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与法律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模拟法庭”和为期一学年的“毕业顶岗实习”。在法律事务专业“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的过程中,如何对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进行评价,成为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中十分重要的课题。




  二、法律事务专业“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的实施现状




  在前几年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河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法律事务专业进一步深化了“2+1”教学改革,在优化第一阶段实践教学行为的基础上,重点实施第二阶段的“顶岗式”教学培养,以突出专科教育培养人才的应用性,强化学生的就业能力。学院一直在积极联系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尝试“顶岗式”人才培养模式。2017年6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牵头,河南工程学院与郑州法慧智生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森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郑州量子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新田美爵酒店、北京互连众信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校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项目合作、技术交流等领域建立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关系。河南工程学院定位为应用型大学,产学研校企合作办学是河南工程学院发展的必由之路。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实现产教融合,对人才培养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把工作落到实处,校企双方联合成立了“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的整个过程进行日常管理。校方与企业方都派专人负责,并通知学生家长,邀请学生家长全程参与、监督,多提宝贵建议。学生在校期间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毕业顶岗实习期间执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整个实践教学本着学生、学校和用人单位自愿的原则,学校推荐,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实行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如果实践教学出现问题,就及时通过“联合管理委员会”加强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的沟通和协调。根据校企合作协议,在“2+1”中“2”阶段的“社会实践与法律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过程中,企业(用人单位)将派工作人员到校内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事务技能辅导和法律事务职业素养的培训;在“2+1”中“1”阶段的为期一学年的“毕业顶岗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学院将派教师赴企业实施一定学时的与企业相关的法律课程的教学讲授,并根据实时实地的教学效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




  学生既能在相关单位的相关岗位上得到锻炼,又能取得一定的收入,最终达到毕业即就业,这是河南工程学院一直努力的方向。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河南工程学院逐步与郑州的一些律师事务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可持续的联系,开发了资料收集、卷宗整理、法律咨询等学生力所能及的实习岗位。今后要努力促成学生、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学生家长的充分沟通,争取用人单位、学校和学生家长的最大支持,让学生在相关岗位上真正能够学到技能。




  三、法律事务专业“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的特色分析




  法律事务专业“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的特色就是教学、就业一体化。在顶岗培养教育过程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与顶岗单位共同制订教学计划、实行教学监督管理。在学生培养过程中,加强协调和沟通,确保了学生培养质量,使“顶岗式”教育教学内容更贴近岗位。学院制定了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深入实习单位现场调研的实施办法。学院每年利用寒暑假安排相关教师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锻炼、调研。教师将教学中的问题带到用人单位,然后带着实践成果回来,将学习体会到的新技能、新知识变成讲义或教材。教师不仅进一步熟悉了法律事务专业的实务现状,同时结合具体的岗位需求,“顶岗式”培养学生,缩短了学生上岗前的实习时间。




  法律事务专业“2+1”实践教学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学院和用人单位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教学人员、实务人员等优势,使校企资源得到有机的整合与共享,并且按照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时间,采取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活动,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尤其是在最后一学年的毕业顶岗实习环节,用人单位可以让学生享受用人单位的工资待遇,这样不仅可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让学生掌握了自力更生的谋生技能,获得社会的认可,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4]




  四、法律事务专业“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的指导思想




  (一)做足思想政治动员,加强组织性、纪律性、责任性教育工作




  认真研究、深入贯彻《关于河南工程学院“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实施的指导性意见》。毕业实习是河南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一个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必须完成的实践教学课程,不仅有利于学生拓宽就业渠道、熟悉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而且有利于用人单位通过毕业实习发现并留用优秀毕业生。毕业实习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与生产单位双导师制。教务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毕业顶岗实习工作,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具体负责学生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毕业实习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毕业实习形式上采用顶岗实习为主、校内实训为辅,各学院集中安排为主、个人自找单位实习为辅。毕业实习时间共计8个月(从每年9月上旬起到下一年5月上旬止)。第一阶段是实习准备阶段(9月上旬到9月中旬)。组织学生缴费注册,取得第三学年学籍;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进行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组织实习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签订实习协议书。第二阶段是顶岗实习阶段(9月下旬到下一年5月上旬)。指导教师检查学生实习记录,保持密切联系,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学生撰写实习周志和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报告。第三阶段是总结交流、毕业考核阶段(下一年5月中旬到6月中旬)。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实习周志、顶岗实习鉴定表,并参加毕业答辩。顶岗实习档案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统一管理。




  (二)确定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编写教案要充分考虑用人单位需求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根据校企合作协议,充分考虑用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突出实践技能,以执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追加源自用人单位的员工礼仪规范、职业道德基础、用人单位文化、工作技能、操作规程等岗位需求课程,再把企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追加到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中,充实教案内容,与用人单位、市场保持同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坚持“依需定学,因需施教”的市场化原则,用人单位需要什么,学生就学什么,确保专业所教就是用人单位所需。




  (三)加强“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建设




  好的实践教学,需要“双师型”的教师队伍。这支队伍不但要精通法律事务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还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需要学生掌握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教师必须自己先掌握、先做好,这样才能真正向学生传授实践知识和技能,保证实践教学的效果。加强“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建设,首先,要鼓励教师去企业挂职锻炼,承担实践科研项目,参与技术革新与改造,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教材编写等工作,以多种形式和手段促使教师提高实践业务和实践教学水平;其次,要从用人单位引进法律事务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课程优先由企业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来承担,发展他们成为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事务专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条件成熟时,把课堂设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教师边授课边示范,学生边学习边操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缩短人才培养周期。




  (四)重视“2”和“1”的区别,加强“2”和“1”的联系,做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法律事务专业“2+1”实践教学的第一阶段侧重“校内实验模拟”,第二阶段侧重“校外顶岗实战”。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都以培养有责任感、使命感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在第一阶段主要是帮助学生奠定坚实的法律事务专业知识基础;在第二阶段主要根据用人单位“顶岗”岗位职责要求,“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通过更精准的工作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并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素养。因此,在第二阶段要强化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与用人单位之间有效的战略性合作,以“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共同发展”为原则,充分发挥双方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项目合作、技术交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多层面的产学研结合机制,丰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顶岗实习”内涵,让用人单位进一步参与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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