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只签了一份合同,没有给员工,属于违法行为,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没给员工缴纳保险,也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给补缴社保,员工据此提出离职的,单位需要支付给员工补偿金。
员工可以通过向社保稽核、劳动监察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为什么劳动合同没给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盖章或者签字才能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员工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小结,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力的证明,劳动合同文本必须给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的,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据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劳动合同只有一份,由企业保管,未给员工,如果企业私自在劳动合同上添加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劳动者不知晓的,由此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确认其私自添加的劳动合同内容为无效。
二、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以任何形式而免责。不给员工交社保,给员工发放社保补贴也是不允许的。
三、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补缴期间产生的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个人部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要及时足额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员工据此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按照每干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本工资指的是员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结,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并且据此,员工提出离职的,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社保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写在最后的话
单位只签了一份合同,也未给员工缴纳社保,都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先用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合理合法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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