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信访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上访要一级一级的上访,不能越级。准备好上访材料,多复印几份,要写清楚上访的事情的详细内容。
其次,上访人应当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信访工作机构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再者,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上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不服的,可以请求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核。
最后,上访的时候不要闹访,打横幅、打骂工作人员、阻塞交通或者其它违反公众秩序的事,这样非但不会成功,严重的则会被拘留,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初次实施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的,行为人经教育能够端正认识,明确表示不再违法上访并具结悔过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于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对经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继续或者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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