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村民对村委会的处理决定不服能起诉吗?
发布日期:2020-07-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决定不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村民委员会受乡、镇或者县人民政府委托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村民如果有意见,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委托的行政机关(即乡、镇或者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
襄阳县石桥镇宏道村三组村民小组不服襄阳县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行政处理决定案
»
德化县赤水镇小铭村村民委员会不服德化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案
»
襄阳县石桥镇宏道村三组村民小组不服襄阳县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行政处理决定案
»
德化县赤水镇小铭村村民委员会不服德化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案
»
襄阳县石桥镇宏道村三组村民小组不服襄阳县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行政处理决定案
»
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
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
村民起诉村委会案件须知
»
简析一起27名村民代表起诉村委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
不服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如何处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