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可以对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那么,婚姻中的约定怎么样才能有效力?
一、婚姻中的约定怎么样才能有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
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夫妻约定财产的法律效力
1.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主要是指该约定对婚姻当事人的拘束力,即约定一旦生效,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如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同意,一方不得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作变更或撤销。
2.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契约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约财产的约定是否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关键在于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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