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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发布日期:2020-06-04    作者:杨谦律师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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