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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有哪些?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0-06-01    作者:魏俊冰律师
  夫妻离婚出现最主要的问题是财产分割及其债务问题,当夫妻离婚时就没有所谓的恩情存在,都会去为自己的利益进行努力争取,那么对于共同债务离婚如何进行处理呢?
  下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夫妻离婚债务处理的方法及其内容:
  一、共同债务的内容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6)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8)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9)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共同债务怎样处理
  对于共同债务问题的处理,应该依照夫妻的离婚方式,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也就相应不同。
  (1)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
  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就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但是双方在协议时,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这些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2)向法院提起离婚的方式
  按照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法院应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进行判决。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的内容及处理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夫妻婚姻涉及到相关的债务纠纷问题,可以认真阅读本文章,如果还是有问题,可以委托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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