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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05-13    作者:魏俊冰律师
  日常生活中我们与他人发生矛盾在所难免,这个时候我们难免愤怒大打出手,有时候感觉并不顺心甚至伤害他人性命,当对他人造成生命安全甚至死亡,这个时候我们就会以故意杀人罪被处理。
  那么什么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一、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这是区别故意杀人罪与其他犯罪的本质特征。法律上的生命,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自人出生后能独立呼吸,至心脏停止跳动。
  2、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其中以不作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不管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预备、中止、既遂还是未遂,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杀人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针对的必须为特定的受害人,如使用放火、爆炸、偷渡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者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在量刑中,可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的死亡为要件。但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反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4、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并希望其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并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虽无希望、积极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
  直接故意的主管恶性大于间接故意。故意杀人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等,可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在量刑中应予以考虑。
  以上就是关于故意杀人及其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在生活中涉及到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及时联系专业刑事律师为你进行处理,从而最大化保障自己的权益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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