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坚持依法严惩,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是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依法及时严惩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也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疫情防控要精准施策,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审判,同样也要精准发力,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去年,周强院长在全国第七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就对我们刑事审判提出了要精准适用刑罚,体现区别对待,轻重有别,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的工作要求。我们要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聚焦打击锋芒,突出打击重点。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各地面临的疫情形势和防控任务差异较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也要充分考虑各地这种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形势任务。因为同样的行为在疫情风险等级不同的地区,其危害性是不一样的,裁判中要有所体现,要平衡国法、天理、人情,实事求是,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避免政策把握粗放化、简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