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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被证监会立案 律师征集投资者索赔预登记
发布日期:2020-05-09    作者:上海君澜律所俞强律师

2020 年 5 月 6 日晚,维维股份(SH:600300)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对于被立案调查,维维股份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俞强律师向曾经购买过维维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开展索赔预登记,代理投资者索赔。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在 2020 年 5 月 6 日(含当日)前买入维维股份股票,并在 2020 年 5 月 7 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所需准备的初步材料包括:
  1.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确认单(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2.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投资者买卖维维股份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3. 身份证复印件;
  4. 股民客户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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