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方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派生的一种法定权利。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探望子女是不仅仅是父母与子女的见面和团聚,更是父母及时了解子女生活及学习情况的过程,是父母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和精神抚慰的过程,也是让女感受父母关爱促进自身健康成长的过程。因此,探望也应当纳入抚养和教育的范畴。本案朱某尚未成年,希望得到父亲的关爱和教诲,实属情理之中,父亲关爱和教导对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作用无可替代。文章来源于网络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