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股权转让方面的知识,实践中股东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往往会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他的股东,但由此引发的股权纠纷也多种多样,不同形式下的股权纠纷,处理模式和依据的法律不同。
就您咨询的问题而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七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也就是说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已不需要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
新法已经对旧法作出了修改,但需注意的是,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以上是关于“股东内部转股,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等问题的分析与回答,关于您的情况,你需要跟其他股东好好谈谈,摆事实,讲道理。
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或者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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