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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清查包括哪几部分
发布日期:2020-04-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离婚财产清查包括哪几部分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怎么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效力

  1、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应体现两方面:一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二是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婚姻双方当事人,就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协商一致的处理意见,该协议中按照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分割做出明确规定,该协议必须由双方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为生效要件,否则是不生效的。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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