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1)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来源)。给付扶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受扶养人的经济需要。如被告的真实收入极高,完全能够承担起原告的扶养费请求。
(2)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的大小。如作为中国名牌高校毕业,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但是放弃工作,全力操持家务,对家庭的贡献并不比被告差。
(3)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
(4)双方当事人目前的健康状况。
(5)双方分居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影响程度。这是问题的关键,被告支付扶养费使原告所达到的生活水平应尽可能与分居前保持一致或接近,在一定时期内不应相差悬殊,否则是极其不公平的。
(6)婚姻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谋生能力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