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证券法:证券流通市场
发布日期:2020-04-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证券法:证券流通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证券流通市场,又称证券二级市场,是指对已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其功能在于为证券持有人提供了随时卖掉所持证券进行变现的机会,同时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通过证券交易市场,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实现了流通。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形式主要有两种,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其中证券交易所在我国特指国家专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它们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在该市场上市交易的证券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投资者通过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场外证券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证券进行交易的市场。在场外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一般为未上市股票,其交易价格不是通过集中竟价方式产生的,而是通过交易双方协商产生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