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8年12月某天凌晨,司机张某驾驶半挂车从外地往潍坊运送沙子,当车辆行驶至潍坊某地一十字路口时,与一小型轿车相撞,导致轿车上三人全部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超速行驶、且闯红灯、违法超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办理过程:张某被公诉后,张某家属委托我们为张某进行辩护。接案后,我们先到法院进行了阅卷,并多次到看守所会见了张某,试图寻找到对张某有利的辩护点。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张某在案发后并未逃离现场,而是及时拨打了120、119,之后奋力用车上的铁锹挖沙,企图救人直至交警赶来,该自首和救人情节对减轻张某的量刑非常有利。另外,通过阅卷,我们发现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中有很多漏洞,无法达到证据确凿的程度。此外,在此过程中,我们也与受害人家属进行了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因为三个死者均为30岁出头,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孩子,都是城市户口,每人死亡赔偿金加抚养费总计180万左右,总共需赔偿500多万元,而张某驾驶车辆的实际车主及挂靠的物流公司都拒绝赔偿,张某家属更无力为其赔偿,只能放弃,但我们积极协商的态度获得认可,受害人家属在刑事案件中并未给审判法院施加压力。
庭审过程中,我们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证据进行了详细质证,指出了其中不足,并对张某有利情节进行了详细论述,虽然公诉机关在庭审后又补充了证据,进行了二次开庭,但仍有不足,我们也多次与法院沟通。鉴于此案情况,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张某涉案情况应在3-7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加之未进行任何赔偿,即使在6-7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也完全合理,但经过辩护,最终判处了5年,张某对此结果也极为满意。
总结:刑事案件辩护过程中,关键要研究证据材料,并积极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并且善于寻找公诉证据中的漏洞,尽量减轻对当事人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