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死亡证明怎么开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5.公民死亡证明的出具机关,现行规定是医疗卫生单位(医院)、公安机关、村(居)委会。对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疗卫生单位其出具死亡;对于公民正常死亡而无法取得医疗卫生单位死亡证明的,由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对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机关(受案或立安机关)出具死亡证。公民异地死亡的,也按前款程序办理死亡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应同时获得所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验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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