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个人之间约定借款合同签字才生效的有效吗?
发布日期:2020-04-01    作者:张静律师
问:自然人之间约定借款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亦即只有出借人实际履行出借义务时借款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关于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的约定,不能改变合同生效的法律评价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最z高人民法z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前段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z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