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哪些鉴定委托是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
发布日期:2020-03-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