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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冲刺考点:意思表示的类型
发布日期:2020-03-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与需要受领的意思表示。根据是否须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分为:①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即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指无需向他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例如:遗嘱、捐助行为、抛弃动产所有权。②需要受领的意思表示,即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指需要向他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例如:悬赏广告、要约、承诺、解除合同、抵销、免除债务、抛弃抵押权、抛弃质权等。法律 敎育 网

  (2)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与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相对人是否特定,分为两种:①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授予代理权、要约、承诺、解除合同、抵销。②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自动售货机、悬赏广告。

  (3)对话的意思表示与非对话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相对人是否可同步受领意思表示,分为两种:①对话的意思表示,指意思表示作出后,相对人可以同步受领的意思表示。例如:以对话、打电话、QQ聊天作出意思表示,或者将书面合同当面交给对方,亦属对话的意思表示。②非对话的意思表示,指意思表示作出后,相对人不能同步受领的意思表示。例如:通过写信、发电报、发电子邮件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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