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答:有两种,一、货币补偿;二、房屋产权调换。
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号令)明文规定,被征收人没的选,就是拆迁方违法。
2、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谁测算得出呢?
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注:未经评估就拆迁或者评估机构无资质既是征收方违法。
3、房屋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什么?
答: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注:房屋价值评估直接关系到补偿款多少,要重点花时间和精力整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