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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怎么规定
发布日期:2020-02-10    作者:许仙凤律师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离婚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在我国协议离婚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共同财产出借给另外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的个人事务,应当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约定进行处理。这种情形必须满足下面条件:
  ①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
  ②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
  ③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
  ④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夫妻间借款协议又不同于一般的借款合同,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将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这种借款方式法律关系和义务都比较明确,双方只要按照协议中规定行使或者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即可。
  2、夫妻一方将婚后共同财产借给另一方。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形式比较复杂,因为婚后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在的基础灭失之前,共同共有的财产并没有分割的比例,无法确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给另一方的款项有多少是属于出借方,有多少是属于借款方的。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夫妻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最好注明出借方是以婚前个人财产出借给另一方,以便使双方的法律关系更加明确,使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协议离婚的法律风险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更有保障。
  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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