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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发布日期:2020-01-15    作者:单义律师
一、土地出让金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全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
  1、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房地产经济活动中,政府往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这种情况下的土地出让金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地价,可根据市场来定价;
  2、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3、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房地产经济活动中,部分已购公房的上市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1、开发商拿地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地方政府出让一定年限(使用最高期限: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的土地使用权给开发商,开发商需一次性交纳该年限内的土地出让金。
  2、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及其它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产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区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三、哪种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出让金?
  1、住宅,产权证登记日期在2002年5月23日之后的存量房;
  2、产权证登记日期在2002年5月23日之前的住宅,交易所系统内有过土地出让金缴纳记录的;
  3、经上市交易过一次且产权证附记中有“上市“记录的住宅,例如产权证附记注明“上市房改房”;
  4、确认土地性质为“出让”的住宅。注:仅凭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记载不能确认土地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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