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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索赔诉讼启动
发布日期:2019-12-28    作者:张云律师
2018 年 9 月 27 日*ST高升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2019年12月25日晚间*ST高升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证监会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主要是因为*ST高升涉及多项违规:高升控股作为共同借款人为关联方借款,实质形成关联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高升控股直接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高升控股拆借资金给关联方使用,构成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
 
一、索赔条件
凡是在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6日买入*ST高升股票,并在2018年9月27日之后卖出或是持有*ST高升股票造成造成亏损的投资者,这部分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投资损失。
 
二、索赔需要准备材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以上资料请快递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  2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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