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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工作
发布日期:2019-12-23 作者:
李丹律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工作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程序即行开始,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破产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和发布公告;
2.成立企业监管组;
3.申报和登记债权;
4.转告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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