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宣传称学区房有地铁直达,现在开发商通知我们拿房了,不仅学校没有了,地铁也改道了,房价降低了好几千,我们当时就是冲着开发商宣传的地铁和学区房去购买的,找开发商,开发商说与他们无关。
请问谢律师,我们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吗?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开发商当时宣传有地铁有学区,对你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重大参考因素,而现在却没有,明显违背了你订房时候的初衷。
开发商在地铁、学区没有最终确定情况下为了招徕购房者而对外宣传,最终没有实现,明显属于虚假宣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