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亲戚在怀孕期间被丈夫家暴,连坐月子时都被打。
亲戚起诉离婚,期间男方抱着孩子一直不给,还打过亲戚一次,还要求亲戚给20万换孩子。法院说顾及孩子在男方那里后续不好执行,迟迟不判,起诉后8个月才判决。
亲戚报警记录、口供、医院证明、录音等材料齐全,判决书却说证据不足。而男方的辩词中大部分都是扭曲事实、毫无证据,判决书中却对其有大篇幅的详细介绍,还说上述事实有证据证实。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予离婚。法官给判决书时说如果再上诉二审可能要好几个月,孩子也快要两周岁,很难判给亲戚。
明明亲戚是绝对的受害者,结果法律却没有对她任何的正当维护,男方也没有任何惩罚。亲戚最想要孩子抚养权,但是即使继续上诉应该也是连孩子都看不到,她现在很迷茫,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请律师能给些建议。
【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但是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证明夫妻感情确以破裂,可以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具体到本案,如果你亲戚可以收集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新证据,可以不用等到六个月就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新证据,需要等待六个月以后,“禁诉期”满后才可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