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11月2日,飞乐音响(60065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时任总经理庄申安、时任董事长黄金刚、时任总会计师李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开兰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2019〕11、12、13、14、15号)。
经证监会查明,飞乐音响(600651)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2017年参与的“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中,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600651)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上海监管局决定:对飞乐音响(600651)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庄申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此前,2019年7月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今年6月11日飞乐音响(600651)收到上海证监局发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为:沪证监决(2019)64号文),上海证监局查明,飞乐音响(600651)存在的问题是:
一、2017 年前三季度,部分工程施工项目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工程施工项目完工百分比会计估计存在偏差,虚增营业收入、净利润,导致2017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能真实反映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飞乐音响发布的2017年半年报及三季报,经公司自查,发现2017年半年报和三季报存在收入确认方面的会计差错,2018年4月28日,飞乐音响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17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的会计差错予以追溯调整,更正后的 2017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业绩变动幅度较2017年度的业绩预告差异明显,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开资料显示,飞乐音响(600651)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其股票也是新中国第一批上市流通的股票,是“老八股”之一。目前,公司以渠道业务和工程业务为发展的双引擎。渠道方面,通过遍布全国乃至全球的渠道销售高端差异化的照明产品和场景化的专业产品解决方案;工程方面,将以照明系统解决方案为业务抓手,从照明到智慧照明再到智慧灯网,逐步向平台化运营转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谢律师表示:飞乐音响(600651)是曾经的“中国第一股”,涉嫌信披违规被调查,现在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受损投资者也有了维权依据。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及时与谢保平律师团队联系,参与索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挽回损失,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索赔条件
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12日间买入飞乐音响,且在2018年4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证券维权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参加索赔第一步的所需资料:
1、资金对账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打印范围是:第一次建仓~清仓(未清仓的话打印到当天);
未清仓的朋友要打印出目前的股票库存的情况;
每页都要盖章(页数多的可盖骑缝章);
对账单上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对账期间、证券账号这四项信息(无法打印出的话手写后盖章也可以);
可以的话只打印该股票的对账单;
交易频繁的朋友请另外提供Excel表格)
2、开户确认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无法打印的话,可用账户信息表代替,或用股东卡内页复印件代替);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您的常用收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