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婚协议要等办离婚登记才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9-11-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才生效的,未办理登记的协议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