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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车辆出事故,车主会承担责任吗
发布日期:2019-09-27    作者:李建录律师
亲朋好友问到借车,此时抹不开面子就只好将车辆出借。承租人、借用人驾驶机动车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的承租人或者借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出租人出借车辆的时候,要确认借车人是否有驾驶证,是否是成年人以及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如果借车人没有驾驶证或醉酒或吸毒,在这种情况下,切不可随意将车借给别人,若发生事故,车主要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认为李建录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如果出借人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8102日凌晨2时许,无驾驶证的刘某驾驶现代牌小型轿车沿叙永县和平大道驶往和平大桥方向,因逆向行驶,与对向张某驾驶的玛莎拉蒂小型轿车相撞,致两车严重受损。公安机关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不承担事故的责任。经查,刘某驾驶的轿车系向朋友汪某所借。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汪某赔偿张某车辆维修费91215元,刘某赔偿张某车辆维修费212835元。判决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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