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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争取抚养权和财产有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19-09-02    作者:许仙凤律师
 法院在判决时会按以下情况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女方;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男女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会对孩子成长有良好帮助的一方;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就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4、一方长期在外,不能很好的尽到抚养义务的,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拥有至少一个子女的抚养权,那么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6、一方做了绝育手术另一方没做的,会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规定,属于优先考虑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有恶性传染病或者重大疾病、精神问题的、存在生活恶习不良嗜好等,一般会判给另一方。
  同时上述的情况中,有较大几率争取抚养权却不争取、而另一方争取的,一般是判给争取的一方。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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