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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笔记:金融凭证诈骗罪
发布日期:2019-08-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金融凭证诈骗罪
本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或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94条和第200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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