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否将住房公积金用于保值增值运营?
发布日期:2019-08-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条例》规定,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支付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相关法律知识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售房专户账号备案情况公告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职责
»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办法
»
公积金管理中心违纪或违法行为
»
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行为不服,怎么办?
»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哪些监督权利?
»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如何组成的?
»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