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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药业(300255)股票索赔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5    作者:齐程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正在征集常山药业(300255)投资者发起索赔。
2018年6月24日晚,常山药业(300255)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常山药业及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顶格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2018年5月16日,常山药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以下简称28号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山生化药业(江苏)有限公司于5月15日收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并称“据统计数据显示,国内ED患者人数约1.4亿人,假设其中有30%接受治疗,人数将达4,200万人,假设接受治疗的ED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药物,未来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百亿元级别,市场空间广阔”。
2018年5月17日,常山药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补充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补充公告称“原公告中上述数据主要来源于国信证券2014年5月底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公司证券部通过网络检索取得并节选了其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市场空间的描述。此外,证券部亦查询到东吴证券2017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市场空间的预测,报告中预测‘中国ED患者人数约1.27亿’”,“对于上述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市场空间的预测,公司证券部未向报告撰写方咨询其数据来源以及计算方法,未对其数据是否准确进行核实。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监会认为,常山药业在相关行业数据较多、未获取证券公司研究报告原本、未向研究报告撰写方咨询数据来源以及确定计算方法的情况下,仅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检索到证券公司研究报告的部分信息,即贸然选取相对较大的数据在28号公告中予以披露,且未注明数据来源,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误导,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常山药业28号公告的信息披露行为违规。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在2018年5月16日到2018年5月22日之间买入常山药业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常山药业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此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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