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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000566)股票索赔提示
发布日期:2019-08-02    作者:齐程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海南海药(000566)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工作,近期将向法院提交材料立案。
2018年5月16日晚间,海南海药(00056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披违规,证监会对海南海药(000566)等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海南海药(000566)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海南海药股票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3月28日至2017年11月7日之间买入海南海药(000566)股票,并且在2017年11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时效至202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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