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抓,也即犯罪嫌疑人在押,此时其若想委托辩护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告知办案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