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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但被免予刑事处罚。
发布日期:2019-07-18    作者:杨俊圣律师

2016年1月份,黎某因民事纠纷故意毁坏他人车辆,后受害人报警,黎某被抓。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汽车损失价值为45000元。黎某家属委托杨律师作为黎某的辩护人,经多次会见黎某和阅卷,杨律师建议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后黎某被取保候审成功。经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将本案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法院判处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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