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选择了自己心仪的职业和单位后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国家对此制定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既然劳动者权益保障已经有了合法依据,那劳动者就应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应享受待遇和应尽义务的重要凭据,劳动者在入职时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其权益。律师就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重要问题提出相关解答和建议:
1、员工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则是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若是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这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作为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
3、若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有权直接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且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劳动者也不能为了让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而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建议:首先,劳动者在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且劳动者有权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提出异议;其次,律师极其不建议劳动者签空白劳动合同,即便是格式合同也一定要将其中空白部分填写或是划掉后再签;最后,劳动合同签订时一定是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劳动一定要保留好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