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征收土地被确认违法
【原告】季先生、牟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吴国强律师、李萌律师【被告】滨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区政府”)
案情简介
季先生、牟先生在滨州市拥有合法的承包地。在未见到任何公告、方案的情况下,其承包地被强行占用,地上的附着物也被清除。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季先生、牟先生聘请了专业从事征收拆迁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的吴国强律师、李萌律师代理其维权补偿事宜。
两位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针对本案中土地征收项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和取证分析。在诉讼中,某区政府没有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之后所提交的证据同样无法证明其占地行为的合法性。某区政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胜诉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某区政府未经批准征收季先生、牟先生承包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