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基础合同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并不影响保理合同的效力
发布日期:2019-06-27 作者:
程智华律师
保理商与债权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虽与基础合同约定的“债权不得转让”相抵触,但并不当然影响保理合同的效力。保理商明知基础合同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仍与债权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保理商无权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知识
»
未办理房产证是否影响房屋转让合同效力?
»
债权转让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
有限责任公司中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因素及效力判断的依据
»
合同债权转让后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
最高院公报:即使没交土地出让金,也不影响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附6个真实案例)
»
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
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
为规避税收监管而约定的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效力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