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六点提示
发布日期:2019-06-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对于车主来说,发生事故后和保险公司打交道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可大部分车主都不太熟悉保险条款及理赔程序,这为自己的理赔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和困难。
单方事故也需第一时间报案理赔时带足证件原件
对于车主来说,发生事故后和保险公司打交道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可大部分车主都不太熟悉保险条款及理赔程序,这为自己的理赔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和困难。有着丰富理赔经验的三元桥丰田服务部的保险经理段松波为大家指出了一些在日常理赔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错误认识1
上交强险不用上商三险
在交强险的6万元保额中,5万元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8000元是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000元是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这个赔偿限额尚不足以涵盖一般的交通事故。比如说,在很多常见事故中,其中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一项就显得太少了。因此,车主还需要再购买商三险作为补充,一般可考虑按往年购买的商三险的标准降低一级购买就可。
◆错误认识2
双车事故无责方不用带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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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7月1日前,在发生双车事故理赔时,无责任方是不需要携带保单的,只需要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在7月1日实行交强险后,无责方也必须携带保单,以供保险公司判断车主是否已购买交强险,若已购买交强险,则无责方的保险公司也需赔偿事故损失的20%(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
段松波说,这个问题每天都会在理赔中出现,没带保单就必须回家跑一趟了,否则,这20%的赔偿费用将会从对方给自己的赔偿费用里扣除。
◆错误认识3
理赔时不用带证件原件
在理赔时,有的保险公司对合作修理厂的政策会宽松一些,因此在发生事故后有很多车主会习惯携带复印件去修理厂修理。但事实上,各家保险公司都明文规定,此时必须要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保单的原件,否则车主就可能会白跑一趟了。
◆错误认识4
在停车场被撞能获全赔
当车辆停在停车场时,经常会发生自己的车辆被其他车辆撞伤或剐蹭,又找不到肇事车辆的情况。很多车主认为,这时因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应该全额赔付。事实上,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不是自己的责任,各家保险公司都规定,车辆在停车时被撞,如果找不到责任车辆,保险公司只负责赔付一部分损失额,例如40%,而如果有警方对事故现场的证明,赔付比例可以高一些,例如50%。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在事故现场就向交警报案,并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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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认识5
单方事故不用报案
一些车主认为,在发生自己单方面的事故时,例如车辆撞上了建筑物等,因为不与第三方发生关系,就不用在现场向交警报案,只需直接离开现场向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了。
其实,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在损失额不大的小事故中,这样可能的确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认可获得全额赔付。但是对于一些损失严重的事故,比如损失额超过了3000元以上的事故,保险公司会非常慎重,如果出现责任不明的情况,获得全额理赔就会比较困难。因此,一定要在现场就向交警报案,由警方出具责任证明,认定是单方面事故。
◆错误认识6
车辆所有损失都能获得赔偿
因为保险条款通常比较多,很多车主都没有耐心仔细地去看这些条款,想当然地认为车辆所有的受损都会获得赔偿。其实,保险公司是有很多免赔条款的,比如有的公司针对轮胎和轮毂的单独破损以及左右反光镜的单独破损是免赔的。对于他人对车辆的恶意破坏,如划痕、恶意砸伤等,也是有免赔率的。因此,段松波提醒车主,如果的确没有时间看完所有保险条款,至少应该重点看一下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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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报案
段松波指出,其实一些车主出现理解误差是因为不理解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为车辆买了保险,其实是为“自己的责任”买了风险担保,而不是为“不明受损”或者“他人责任”买了担保。因此,保险公司提供的是“己方”责任的赔偿。
另外,在出现事故后,要遵循两条原则,第一,在出险后,最好在现场马上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开好相应证明,否则,有可能由于无法出具一些必需的证明而在理赔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为交警的证明在事后是无法补办的。而且,如果不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就会有免赔率或者不赔;第二,如果是在4S店购买的保险,那么在事故发生时,最好立即通知4S店相应的保险专员,对于不熟悉保险程序的车主来说,他们提供的指导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