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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湘东法院开庭审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日期:2019-06-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邬思朋 钟凤)  2019年6月18日上午,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郜某某等11人涉嫌犯抢劫罪一案。据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一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初,被告人郜某知道即将进入春运,想通过在高速沿线客车饭店从事非法抽奖销售茶叶来谋取非法利益,便纠集了被告人岳某某等3人出资作为股东,以高价租用湘东“客车之家”部分场地从事非法抽奖卖茶叶活动,同时雇佣了张某等7人作为工作人员。在作案时,被告人首先安排人员指挥大巴车停靠并指引旅客经过抽奖台,并在厕所门口以免费发放奖品吸引旅客抽奖,安排“小托”冒充旅客抽奖并免费赢得奖品以造成容易中奖的假象,为了让旅客愿意购买茶叶,安排“大托”冒充旅客在抽奖后花钱购买茶叶。当旅客不愿意花钱购买茶叶时,被告人利用旅客在凌晨时分身处陌生异地且孤身一人,害怕挨打吃亏的心理,组织多人一起围拢受骗旅客,共同采取语言威胁、推搡拉扯、聚众造势、劝说引诱等行为,胁迫旅客购买,同时在POS机收费时多刷被害旅客银行卡内钱财,从而谋取非法利益。直至2019年1月4日案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郜某等11人构成抢劫罪,且有组织地多次以威胁手段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庭审充分围绕案件的犯罪事实及量刑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与11位辩护人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本案庭审从上午九点半持续到晚上九点整,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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