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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妖股”ST 赫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将退市
发布日期:2019-06-16    作者:张云律师
一、 索赔依据
2019年5月28日,ST 赫美 002356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此次证监会立案调查早有预兆,去年年底开始,ST 赫美 002356就被陆续爆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业绩巨亏,重组失败,年报失实等事件。如果证监会调查结果确认ST 赫美 002356存在信息披露违法,导致的股民损失,股民可以向ST 赫美 002356以及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诉讼。
凡是在2019年5月28日之前买入ST 赫美 002356且在2019年5月29日之后仍持有或者卖出该股票的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 ST 赫美 002356提起索赔。
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联系我们 张云律师
二、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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