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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发布日期:2019-06-14    作者:单义律师
一、出车祸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二、交通事故责任原则都有哪些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其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就是行为人行为时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有特殊要求:
  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告只需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及与其有因果关系。
  (三)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只要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仍是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其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问题的认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适用。
  (四)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要注意:
  1、适用公平责任的前提是当事人无过错。
  2、当事人如何分担责任,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应综合衡量,力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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