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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06-05    作者:单义律师
 1、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在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2、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离婚协议书虽具有法律效力,但只约束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强制力。因此,离婚协议书不可申请强制执行。当对方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离婚协议书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后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3、对离婚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对离婚协议书内容不满意,反悔了,可以在一年内对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的内容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就是说,法律对于协议分割财产内容发生不履行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促使其履行或者等待审判后裁决书的强制执行效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持有离婚协议书,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本就是双方以和平方式离婚。若之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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