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紧闭车窗拒受检查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发布日期:2019-06-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徐晓霞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1日晚,李某酒后驾驶小汽车被查获。查获时,李某关闭车门车窗拒不接受民警检查。过了一段时间,经民警一番劝说,李某才下车接受检查。经进行呼气检测,检出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民警将李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从李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是144.3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后李某经口头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为144.32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拒绝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应当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