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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未公证离婚时怎么分割
发布日期:2019-05-30    作者:刘琬琳律师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的公证通常能证明其是婚前所得而提供有力证据,不过婚前财产不一定都需要进行公证,下面小编就婚前财产未公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这个问题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婚前财产未公证离婚时怎么分割呢?婚前财产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没有公证的婚前财产只要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法院还是会认定其为婚前财产。 
一、婚前财产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股票、字画、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二、婚前财产协议怎么公证才好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以及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当事人不应该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范畴,如有的当事人要求将父母名下的房产或公有住房等作为约定内容这是不妥当的。
  2、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并且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如一方被胁迫而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无效协议。
  3、双方不得恶意串通,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损害了第三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该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公证处不会公证,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的要求。
三、婚前财产相关法律规定  方婚前的财产,包括房产,即便不做公证,也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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